姓名权是自然人专有的吗

姓名权是自然人专有的吗?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姓名的支配和修改的权利。在中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姓名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,是自然人的专有权利。 虽然姓名权是自然人专有的权利,但是在实践中,也存在一些问题。 1. 姓名权并非绝对专有。在中国,除了父母可以给孩子取一个带有父母名字的名字外,其他人给孩子取名字时,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侵犯孩子的姓名权。此外,孩子成年后,也可以对自己的姓名进行修改。 2. 姓名权并非完全自由行使。在行使姓名权时,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例如,孩子成年后,如果想更改自己的姓名,需要征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,或者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,才能合法地更改自己的姓名。 3. 姓名权并非完全平等。虽然每个人的姓名权都是专有的,但是在行使姓名权时,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平等的。例如,一个人可以拥有多个名字,或者使用假名,但是使用假名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。 4. 姓名权并非完全排除他人干涉。虽然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有权利,但是他人仍然可以干涉。例如,孩子成年后,如果父母不想让孩子使用自己的姓名,他人也可以强行更改孩子的姓名。 因此,虽然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有权利,但是在实践中,也存在一些问题。因此,在行使姓名权时,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,也不能侵犯自己的姓名权。

姓名权是自然人专有的吗